36.按照学校章程,健全依法办学法治机制,推进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有成效。实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校务公开,推进学校综合改革,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评价,落实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科研评价等改革要求。
实施学校章程,健全依法办学机制。深入研究应用技能型大学依法治校工作规律,围绕学校定位和发展目标,探索具有时代特点、富有学校特色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十三五”期间,学校制定了《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章程》,包括总则、举办者与学校、组织与结构、教学科研机构、教职员工、学生、学校与社会、经费、资产及财务管理、学校标识、附则等10章,共计63条,以章程为核心的工作规范体系持续优化。2022年8月,学校启动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并根据《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章程修订任务分工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确保完成各项任务。根据上级精神,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修订了学校《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学校成立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立法法”建设,制定了学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通过全面的建章立制,有效地固化、深化了改革成果,提升了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水平。2020月3月,学校获评“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2016-2020年)”。
法律顾问制度成效显著。学校从依法治校、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高度做好法务工作,依法依规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学校常年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向校领导和校内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并对各渠道反馈的校内纠纷进行法律分析,提出可行解决方案建议或法律风险评估,为调处校内纠纷提供决策参考。法律顾问为学校合作办学、业务合同审核等方面的工作提供了专业法律审核建议,为学校的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信息公开稳步推进。学校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促进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同时,信息公开工作本身也实现了新的发展。学校按照市教委信息公开指标体系调整优化了信息公开栏目和信息公开目录,改版了专题网页,完成了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撰写、上报和公开工作。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工作。2016-2017年度、2018-2019年度,学校被评为“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良好单位”。
精准施策,推进教育评价改革落实落地。成立由党委牵头抓总的领导小组和校长担任组长的工作小组,严格对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制定实施工作清单,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全面清理规范科研评价制度,完善教师成果分类评价,治理各类人才“帽子”,改革用人评价机制,完成17 个规章制度清理自查工作。“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优化方案”部分建议纳入上海高校分类评价指标优化建议方案。
积极参与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宪法知识学习普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2021年上海市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暨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学生参加“宪法卫士”网上学习竞答活动,参与率达到95%。同时,结合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向全体师生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师生树立宪法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科学规划,“十四五”擘画发展蓝图。全面对标上海深化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建设规划,统筹编制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结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对照学校发展定位与目标,综合各类专项规划与其他规划内涵,广泛听取校内外专家对总体规划的意见,制定学校《“十四五”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



【“十三五”成就巡礼】加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37.校和院(系)两级教授治学制度健全,学术委员会有效履行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功能。校和院(系)两级管理职责科学清晰,学校校务委员会等机构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功能完备。
校和院(系)两级教授治学制度健全,落实教授治学,学术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
根据学校章程,学校设置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是学校重大事务的咨询和审议机构,对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重大发展项目、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年度工作计划、学校预决算等进行咨询和审议。校务委员会由学校党政领导、院系部和职能部门代表以及师生代表组成,学校党委书记任校务委员会主任,校务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主任召集和主持,根据需要,校务委员会可适当吸收企业行业代表和校友代表参加。
为进一步推动学术发展,规范学术管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学校制定了《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本届学术委员会由14人组成。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占比35%;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占比14%;本年度在学校新专业申报,《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科研与学科建设建立办法(修订)》《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修订)》《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办法(试行稿)》《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稿)》《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稿))等条例的颁布中直接作出决定或参与审议。
2021年旅院学术分委会召开6次会议,评议研究生导师学术能力、评议职称晋升申报人员的学术能力、评议上海师范大学文科重要科研成果推荐目录、评议上海师范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换届工作、评议上海师范大学工商管理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0、2021年)与上海师范大学旅游管理专业学位(MTA)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0、2021年)、评议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培养方案;2021年召开旅院学位委员会会议2次,评议2021届研究生和本科生学位授予,以及评议硕导资格;2021年旅专学术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评议旅专编制老师专业技术职称学术能力。
根据学校章程,学校设置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科建设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指导、咨询、审议和监督机构,对人才培养模式、教学体系改革、教学研究与奖励、教学质量评估等重大政策和议题进行指导、咨询和审议。学科建设委员会是学校学科建设事务的指导、咨询和审议机构,对学校学科建设相关政策的执行、学校学科建设规划与管理、学科经费执行、学科立项评审等进行指导、咨询和审议。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决议(2021.03.10)
38.落实教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教职工通过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对学校重大改革发展事项进行审议,对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事项建言献策,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根据学校章程,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校务公开的主要渠道,学校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决议和提案。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员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依据其条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有: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落实教职工大会制度,坚持民主管理。学校每年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2021年1月,召开的第四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上,主要审议了《学校2020年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工作报告》《2020年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等,对《“十四五”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作了简要说明,充分发挥了教师参与学校民主事务的管理。2022年1月,召开的第四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上,主要审议了《学校2021年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工作报告》《2021年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通报了学校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方案,积极关注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充分听取他们对学校改革与发展过程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和解决问题的议事方案,为把学校早日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旅游院校贡献力量。



校第四届教代会暨第四届工代会第四次会议隆重召开---凝心聚力 奋楫笃行 为建成一流校打下坚实基础
39.学生会、研究生会发挥自我教育、管理、服务作用,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维护权益。
根据我校共青团组织改革实施方案、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以及上级文件要求,持续推进我校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的改革,进一步提升学生组织服务效能。
学代会提案工作是学生合理表达诉求、参与校园治理的重要途经。2021年,为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根据团市委和我校党委工作部署,推动“我为青年做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化和精准化,团委通过第二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在学生群体中以“与学生面对面沟通”形式,广泛开展调研和意见征集。经整合汇总,共计提出10件具有代表性和针对性的提案。举行学代会提案工作代表与职能部门沟通会,代表们围绕浴室开放时间、校园设备设施维护、校园治安管理、文化活动优化、图书馆和自习室的开放、校内施工现场、共享单车的管理等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提案内容广泛、重点突出,反映了学生的实际困难和诉求。各职能部门对提案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耐心倾听提案工作代表的发言,并结合实际工作,对代表们所提出的反映学生急难愁盼问题进行细致的解答并进一步落实解决办法。召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2021年6月2日召开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第二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会上通过《学生会章程》修订,并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成员和常任代表委员会;旅游学院于2021年5月份召开第三次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参加上海师范大学学代会的学生代表。
严格按照《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对旅专学生会职能部门进行进一步调整,明确组织功能定位,优化学生会机构设置,目前,我校学生会采用“主席团+工作部门”组织架构,执行学生会主席团轮值制度,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为3人,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校学生会下设六个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部、对外联络部、文艺部、体育部、学术部以及生活权益部,工作人员总数为30人,其政治面貌均为共青团员、学习成绩皆符合相关要求。除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学生会试行以招募志愿者的形式补充工作力量,不断提升学生组织服务效能。建立校、院学生会联动机制,鼓励学院学生会在校级学生会指导下承办校级学生活动。旅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设置和职能部门作出优化调整,合并秘书处、权益部以及培训部为综合管理部,下设秘书组、权益组、人事组,由学生会执行主席分管;合并新媒体部、宣传部为团委宣传部,与易班一起,由团委学生副书记和一名主席团成员分管;为更贴合实际工作内容,学术部更名为科研创新部,由团委学生副书记分管;进一步精简部门和优化组织架构后的学生会主席团体量由4人缩减为3人,学生会部门数量由8个缩减为4个,学生会部门板块由4个缩减为2个,学生会总人数不超过30人,总体架构趋于扁平化。
提高校级学生会骨干上岗门槛,对学生政治面貌和学业成绩有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学生骨干培养、考核制度,开展学生会新干事培训等,按照《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的量化指标对学生骨干进行考核,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



【党史学习教育】“我为青年做件事” 学代会提案工作代表与职能部门举行沟通会
坚定信心跟党走 砥砺奋进新征程——我校第二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40.严格规范招生、学籍管理、收费和办学办班。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等制度。
学校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学校各项收费政策法规,成立了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审议及收费工作指导。严格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进行收费,不存在擅自制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现象。适时修订收费管理办法,夯实制度基础。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进并完善网上缴费系统。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公开投诉电话增强收费透明度,未有违规收费行为的来信和来访。
学校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建设,成立了“内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部署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实施与评价工作,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常态化。
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相对完备,涵盖经济业务涉及的各方面。决策制度有《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修订》;内控制度有《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预算管理制度有《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预算管理办法》;收支管理制度有《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财务管理条例》、《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收费管理办法》、《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大额资金支付管理办法》、《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有《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等;资产管理制度有《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合同管理制度有《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合同管理办法》等。
学校扎实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2021年,针对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中发现的问题下发2件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建章立制2项。在2020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基础上,2021年继续细化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和制度,纪检监察办公室会同机关党总支编印《廉政风险防控手册(2021版)》。推进二级教学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摸工作和二级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审批信息化平台建设,健全防控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纪律监察建议书、日常工作提示等多种监督方式,注重举一反三,从源头上推进问题整改,推进内控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财务处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上线了网上报销系统,并与政府会计软件系统对接,预算和支出的控制更加精细化、更具时效性,内部审批流程更为规范、严谨。未来还会上线凭证影像化,这些举措将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效能。
